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
。德国有很多荒唐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被拒绝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
。并且不设上限。理由是
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他即将高中毕业
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
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。作为奖励
,因为他知道 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
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
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彼尔人缘很好
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当然,学习好 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
。可是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
